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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公益性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授课教师师资库的通知

2006年07月13日 15:09  点击:[]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文件的精神,我院多年来一直承担着公益性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工作,作为东北三省的培训基地,长期以来,我院都十分重视此项工作。

为了全面掌握我院公益性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师资队伍建设情况,加强对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强化培训效果。

我院将建立沈阳体育学院公益性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师资库,以便在培训工作中选用适合当年教学内容要求的教师进行培训工作,使培训工作系统化、科学化、程序化,从而保证我院在公益性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的教学质量,严谨务实的推动此项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

一、进入师资库的教师应符合的条件要求:

1、有着丰富的社会体育指导工作及教学经验;

2、在一些社会体育项目中,拥有着较高的技术水平和技能知识;

3、热爱社会体育工作,并具备在教学中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开展教学工作的能力。

二、符合条件的教师需要认真填写《沈阳体育学院公益性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授课教师师资库表格》,并于724日将填写好的表格上交到教务处办公室。

三、教务处办公室将符合条件的教师资料进行录入并予以保存。

 

 

                            教 务 处

2006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