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本科生班导师的工作,根据学院《沈阳体育学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意见》沈体院发〔2006〕9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本科生导师工作的开展情况,现将2008—2009学年度我院优秀本科生导师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比例
1、评选范围:在学院各系配备的班导师中评选
2、评选比例:评选人数按照各系班导师总数的10%进行
二、参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恪守人民教师职业道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热心做学生工作。从事班导师工作2年以上(含2年)。
2、认真履行本科生班导师的工作职责,保质保量的完成本科生班导师制的工作。
3、熟悉人才培养规律,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事业心和奉献精神,作风正派、为人师表、关心学生、教书育人。
4、热爱班导师工作,经常到班级进行指导,所负责的班级在各方面提高幅度较大,在学生中威信较高,得到班级学生的高度认可。
三、评选办法
由各系根据班导师工作表现情况选出符合条件的人选推荐到教务处→教务处进行审核确定优秀班导师名单→报学院人事处
四、评选要求
1、各系按照评选要求认真组织评选,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提高评选工作的透明度;
2、评选工作要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做到公开评选条件、评选办法、推荐人名单,公平、公正选举;
3、各系要有推荐材料。
五、时间安排
1、2009年12月23日前各系完成评选、推荐工作,要求将被推荐人的推荐表及事迹材料以电子档的形式同时报到教务处(推荐表见附表);
2、2009年12月25日前教务处完成审核工作,确定优秀班导师人选;
3、2009年12月31日前将评选结果报送学院人事处。
附:表格在“表格下载”栏下载。
教务处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