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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延迟开学专业实习成绩及社会实践学分有关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0年02月23日 15:15  点击:[]


教务字〔202011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及辽宁省针对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结合我校本科教学实际,经学校研究,现将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延迟开学背景下专业实习成绩及社会实践学分认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对于毕业年级的实习成绩和社会实践学分认定工作,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培养方案,提出科学、切实可行的认定方案,保证不因疫情影响学生正常毕业。

2.对于非毕业年级的专业实习工作,建议调整到其他学期进行,社会实践学分认定工作,可调整到下一个暑假或寒假来完成。

3.遵循“停课不停学”总体要求,学校鼓励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多读名著,积极参与超星、智慧树向日葵等线上网络平台的课程学习,对于学习合格后获得的学分(成绩)以及名著读后感,建议有关单位依据具体情况酌情认定为社会实践学分

4.专业实习成绩及社会实践学分认定有关工作,由各二级学院依据专业实际制定特殊时期的认定方案,报教务处审批备案后负责组织实施。

请各相关单位于3月2日前将《特殊时期专业实习成绩及社会实践学分认定方案》报教务处刘秀红(613108,邮箱:261164990@qq.com)。

 

 

                                                     教务处

                        2020年2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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