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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校级教学委托课题报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06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教务字〔2020〕98 号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关于公布 2017 年度学校教学委托课题结题验收结果的通知》(教务字〔2019〕82 号),学校 2019 年结项的24 项教学委托课题中,15 项课题通过结题验收,9 项课题申请延期结项。现将有关报销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销金额与来源

根据《关于公布沈阳体育学院 2017 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评审结果的通知》(沈体院发〔2018〕53 号),学校将对校级教改项目给予经费支持,资助标准为 0.5 万元/项,分批次拨付。立项拨付 60%,中期检查合格拨付20%,结项验收合格拨付 20%。各课题报销金额见附件。

经费来源教务处质量工程建设经费。

二、报销要求

1.请于 2020 年 10 月 5 日至 11 月 30 日期间完成报销,逾期不予受理。

2.参照《沈阳体育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沈体院发〔2018〕36号)报销相关费用。

3.课题报销票据完整,符合学校财务相关规定。

4.本次报销采用线上流程,请相关教师按规定操作。

附件:2017 年度沈阳体育学院教学委托课题项目资助经费拨付情况一览表

教务处

2020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