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辽宁省教育厅启动“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经济学类等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经二级学院遴选推荐,我校在新闻传播学类、公共管理类、旅游管理类、音乐与舞蹈学类四个专业类共计向辽宁省教育厅推荐校内外委员13人。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成立2014-2017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经济学类等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辽教发[2014]55号)文件精神,我校于晓光、董传升、宛霞、郝庆威4位教师入选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教学指导委员会是辽宁省教育厅聘请并领导的专家组织,具有非常设学术机构的性质,接受辽宁省教育厅的委托,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工作。
各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由辽宁省教育厅颁发聘书,任期从
2014年
4月
25日
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