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根据学院关于“清明节”、“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教务处结合本学期教学进度的总体安排,对课程进行如下调整:
1.4月16日—17日补4月4日(周一)、4月5日(周二)的课,即清明期间的课程。
2.4月18日为第9教学周起始周,按正常星期上课。
望各院、系、部做好对各教研室、教师和学生的周知工作。
教 务 处
201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