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
根据《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3]1号)、《关于2006年度辽宁省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函[2006]12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提高我院课程质量,今年学院将继续开展2007年度精品课程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一)申报条件
申报课程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课程必须是学院本科各专业开设的必修课程,且已连续开设3年以上;
2、申报课程的课程负责人要求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
3、申报课程应深受学生喜爱,教学效果好,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
(二)申报名额
2007年度,我院拟评选院级精品课程10门、扶持课程5门。原则上每个专业可申报4门课程参加评选,不包括试办专业的课程。
(三)申报材料
拟申报课程需报送如下材料:
1、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的通知要求,各系、部、中心要制定本专业的精品课程建设规划,一并上报(一份);
2、申报表(一式五份);
3、自评报告(一份);
4、佐证材料(教材、有关教学大纲、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及具有代表性的论著、论文、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和其他有关材料)。
二、申报程序及评审日程安排
(1)学院在近期将聘请沈阳体育学院部分省级精品课程的负责人做精品课程申报材料准备过程的经验介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2006年10月19日-12月31日,拟申报课程填写《沈阳体育学院精品课程申报表》,按照《沈阳体育学院精品课程评审指标体系》准备材料;
(3)2007年1月2日-1月5日,精品课程申报以各系、部、中心为单位,拟申报课程将《沈阳体育学院精品课程申报表》报至本课程所在系、部、中心,由系、部、中心进行初选,系、部、中心负责人需填写精品课申报汇总表,连同所申报课程的《沈阳体育学院精品课程申报表》一并报至教务处高教研究室;
(4)2007年1月8日-1月12日,学院组织各学科专家对所申报课程进行评审,确定院级精品课程建议名单;
(5)2007年1月15日-1月17日,教务处将专家评审后的精品课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张榜公示,接受争议。争议期结束后,召开教学委员会会议,对现有院级精品课程进行审议。确定4门课程负责人为教授的课程上报辽宁省教育厅,参加2007年度省级精品课程的评选。
三、奖励办法
学院将对院级精品课程及扶持课程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资助金额参照沈阳体育学院《关于公布沈阳体育学院重点学科评估结果的通知》(沈体院字[2000]11号)执行。
教 务 处
200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