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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沈阳体育学院2024年 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4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部):

为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高信息化创新教学应用和教育管理水平,根据《关于开展第二十八届辽宁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要求学校开展2024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学校教师、管理者、教育技术工作者。

二、项目设置

项目设置两大类别包括基础项目和专项项目

1.基础项目

1)信息化创新教育教学: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

2)信息化创新教育管理:融合创新管理案例

2.专项项目

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创新应用案例

推荐名额及评审程序

校可推荐8件信息化创新教育教学类作品,2件信息化创新教育管理类作品和2件专项项目作品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在教师申报、各二级学(部)推荐基础上,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按照不超过参赛作品数量60%的原则,确定校级比赛获奖作品。获奖作品择优推荐至辽宁省参加评选

、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实施。各二级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2.严把质量关。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尊重教育规律,对作品内容要严格审核把关。提交的作品应是为本次活动设计、制作的原创性作品,不接受已在历年此项活动中获得奖项的作品。不接受个人申报。抄袭、造假等问题一经发现,取消作品参与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3.强化推广应用。各二级学院(部)可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优秀作品交流展示活动,加大优质教育资源推广应用的力度,切实提升优质资源使用效益,提高教育质量。

材料报送要求

1.请有申报意向的教师和管理人员仔细阅读《活动指南》中对各类作品的内容、格式、大小、参与人数、申报材料等要求,确保提交作品符合参赛要求。

2.《作品登记表》填写后,请将未填写的其他类型作品表格删除。

3.《推荐意见表》由第一申报人所在二级学院(部)填写(暂不需加盖公章),每个作品对应一份。

4.第一作者限报1件作品,不可作为成员参与其他作品;第二作者及以上人员可参与2件作品。

5.请各二级学院(部)7416:00前将本部门教师参赛作品、《作品汇总表》等材料电子版报送至邮箱:sytyjxyj@163.com教师参赛作品以“姓名-作品类别”命名建立文件夹,文件夹内包含作品名称-实名”、“作品名称-匿名”2个子文件夹子文件夹内分别放置参赛作品(以“作品名称”命名)、《作品登记表》、《推荐意见表》等实名和匿名材料

 

 

附件:1.关于开展第二十八届辽宁省教育教学

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

2.第二十八届辽宁省教育教学信息化

交流活动指南

3.遴选推荐参考指标

4.作品登记表

5.推荐意见表

6.作品汇总表

 

 教务处        

20246月4 

    附件1:关于开展第二十八届辽宁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2:第二十八届辽宁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指南.docx

    附件3:遴选推荐参考指标.docx

    附件4:作品登记表.docx

    附件5:推荐意见表.docx

    附件6:作品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