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
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的知识载体,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加强教材建设,确保高质量教材进入课堂,学院决定进行 “十一五”教材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选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划教材选题的原则
1、坚持教材优选的原则。要求教师要优先选用国家规划教材、重点教材、获奖教材、面向21世纪系列教材、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统编教材等高质量教材,提高优秀教材的使用率,不断改善我院教材的使用现状。
2、坚持新编教材与修订教材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学科的发展、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在选不到高质量统编教材的情况下,提倡教师自编教材;对于目前一直使用,教学效果很好的自编教材,要进行修订和完善,锤炼精品。
3、坚持重点突出的原则。各专业的专业课、专业基础课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要重点加强。
4、坚持从实际出发的原则。要切实结合我院的教学及学生实际,注重教材的适用性和针对性。
5、坚持多样性原则。鼓励教师编写具有我院各专业不同风格和特色的教材,重点加强新办专业主干课程的教材建设,教材内容要与体育紧密结合,充分体现我院办专业的特色。
二、规划教材选题的条件
1、编者:(1)主编:要求具有副教授(包括副教授)以上职称者。(2)参编人员:按照《沈阳体育学院教材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沈体院字(2000)5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2、教材:(1)新编教材:反映当代科学技术、文化的最新成就,在内容和体系上有明显特色的教材;教学改革力度较大的教材以及新专业、新开课程的教材;解决教学急需的教材。(2)修订教材(已正式出版教材除外):在教学中反映较好、使用数量较大且在教学中使用2轮以上者,可根据学科发展和教学改革的需要进行修订。
三、规划教材选题的申报
1、申报材料:申报者在充分分析本学科(专业)教材建设现状的基础上,由主编填写《沈阳体育学院“十一五”规划教材(以下简称“规划教材”)申请书》(见附件)。
2、申报时间:2006年9月4日—9月30日。
四、规划教材选题的评审
由教务处组织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相关专家,对申报的教材选题进行评审,最后由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批准后确定。
五、规划教材交稿时间
1、申报并获得批准的修订教材,必须在2010年11月底以前交稿。
2、申报并获得批准的新编教材,必须在2008年11月底以前交稿。
六、规划教材的出版
对已经批准的 “十一五”规划教材,学院资助正式出版。
望各系、部、中心接到通知后,积极组织广大教师进行申报。
沈阳体育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
200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