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长信箱

校历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机构设置 > 教务处简介
教务处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7-10-31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1.负责制定学校全日制本科教育的总体发展规划和基本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负责教学工作的宏观调控与整体性管理。

2.负责本科专业的设置、建设和调整的管理;负责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和课程的设计、论证、实施和调整的管理。

3.负责培养方案的总体设计、运行和协调工作,优化教学资源配置;负责制定教学院历、开课计划、课程表,组织开展网上选课、考试、试题库、试卷及成绩管理工作。

4.负责本科生的学籍和证书管理工作。审核和处理休(复)学、转学(专业)及因学业预警等原因的学籍异动工作,审查与发放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5.负责组织教学研究和教学发展专项研究工作;负责组织精品开放课程、教学名师、教学优秀课和教学成果奖等各级各类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评估、检查、验收、评优等工作。

6.负责组织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教师专题培训和教学管理人员业务培训等工作。

7.负责本科教材建设的建设、评优等工作。

8.负责学校教学督导组工作,监控与评估本科教学秩序和质量;负责制定和完善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负责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实践教学体系运行、课堂教学效果和试卷质量的检查、整改和评优等工作;负责撰写学校年度教学质量分析报告。

9.负责提出本科教学经费的总预算;负责教学工作量的统计上报;组织开展教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10.负责组织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各级各类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创新创业竞赛工作;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工作。

11.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